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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內湖國小 - 鄉土情、世界觀

內湖大小事

個人資料及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

{{ $t('FEZ002') }} 教務處-資訊組|

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及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
(一)    生物特徵:個人專屬性足以識別個別身分之個人生理特徵資料(如指紋、臉部特徵、虹膜、聲音、掌紋、靜脈等)。
(二)    原始生物特徵資料:指透過掃描器、相機等感測器所蒐集並用以擷取個人生物特徵之原始資料。
(三)    特徵值:指將原始生物特徵資料依各種技術或演算法轉換成用於生物特徵比對之不可逆資料。
(四)    生物特徵辨識:指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與資料庫已儲存之個人生物特徵值識別資料進行比對,以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A. 學校應取得當事人同意,未成年學生應同時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始得蒐集
B. 學校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應尊重教職員生當事人之權益,應公開說明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C. 應訂定個人資料保存期限,並於期限或業務終止後將蒐集之個人資料予以刪除或銷毀,避免個人資料外洩

D..學校內個人資料保護申訴或諮詢窗口:資訊組長111

 



{{ $t('FEZ003') }} 2025-02-11

{{ $t('FEZ014') }} 2025-03-13|

{{ $t('FEZ004') }}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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