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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大小事

勞動部函送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 市府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勞動部函送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
  • 勞動部令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所定法律訴訟,包含依勞動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規範所進行、移付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之調解程序,被害人於調解期日到場調解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
  • 市府原書函及相關附件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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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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