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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大小事

新竹市香山區內湖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課務組|

新竹市香山區內湖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 114學年度全國語文競賽新竹市初賽活動實施計畫
二、 目的:
(一) 加強推行語文教育、提昇學生語文程度。
(二) 提高語文素養與學習興趣。
(三) 選拔參加新竹市國語文競賽學校代表人員。
三、 承辦單位:教務處
四、 實施期程:自 115/3/2 至 115/3/27
五、 比賽地點:微型圖書室(334教室)
六、 比賽項目及內容:

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四)止,請導師填妥報名表後交回課研組。
八、 競賽相關規定:
(一) 說故事:
1.每人限 3 分鐘。
2.題目自訂,需與中心德目相關。
3.評分標準:語音(發音、語調、語氣)40%、內容(見解、結構、詞彙)50%、臺風(儀容、
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
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二) 國語演說:
1.每人限 3 分鐘。
2.題目於比賽前事先公佈於校網,自公告的 3 篇題目中抽 1 篇。
3.評分標準:語音(發音、語調、語氣)40%、內容(見解、結構、詞彙)50%、臺風(儀
容、態度、表情)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
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三) 國語朗讀:
1.每人限 3 分鐘。
2.競賽員比賽當天報到時親手抽題。
3.評分標準:語音(發音及聲調)45%、聲情(語調、語氣)45%、臺風(儀容、態度、表情)
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
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四) 閩南語、客家語朗讀:
1.每人限 3 分鐘。
2.文章於比賽前事先公佈於校網,競賽員於校網公告的3篇文章自選其中1 篇。
3.評分標準:語音(發音及聲調)45%、聲情(語調、語氣)45%、臺風(儀容、態度、表情)
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惟誤差在3秒之內
者,考量按鈴操作,不予扣分。
(五) 作文:
1.限時 90 分鐘。
2.題目於比賽當天當場公告。
3.評分標準:內容與結構 50%、邏輯與修辭 40%、字體與標點 10%。
(六) 字音字形(國語):
1.限時 10 分鐘,共100 字(國語字音、字形各50字),限用藍、黑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2.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 0.5 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3.題目當場公佈。
4.字音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臺(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字
形以教育部所公布「常用國字標準字體」之字形為準。
九、 經費:所需經費擬由代收款項下之學生活動費支應。
十、 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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