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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香山區內湖國民小學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1131122核定修正)

{{ $t('FEZ002') }} 人事室|

本校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113.11.22核定修正(請參閱附建檔案)
  一、職場霸 凌:

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 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  

二、申訴方式、時效及管道:

 (一)職場霸凌事實發生一年內,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向單位主管或人事室提出,得以言詞或書面提出申訴。

 (二)校內霸凌事件,申訴專線電話:分機 160;電子信箱:chou0405@nhps.hc.edu.tw

 (三)霸凌者為首長時,向新竹市政府提出申訴。

三、申訴調查處理:

受理後,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調查,次日起1個月內將結果書面函復當事人,必要時經本校首長同意得延長 1 個月。

四、調查屬實後續處置:

作成調整職務、懲處或其他處理等,並予以追蹤、考核及監督;當事人有輔導、醫療需要者,得依員工協助方案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並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



{{ $t('FEZ003') }}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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