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學組|
主旨: | 檢送本府「114年度自行研究發展計畫項目表」及「114年度研究發展意見簡表」各1份(如附件1、2),請鼓勵同仁踴躍提報研究計畫及革新意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政府自行研究發展案件評審及獎勵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如附件3)。 |
二、 | 請於114年3月7日前將旨揭計畫項目表電子檔傳送至02497@ems.hccg.gov.tw;另嗣後就行政業務應興革改進部分,得隨時提出「研究發展意見簡表」,所提意見經評定採行或據以修訂法規者,將予以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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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2-09
{{ $t('FEZ014') }} 2025-03-11|
{{ $t('FEZ004') }} 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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