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教務主任|
| 說明: |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5條及第6條規定:學生於國民義務教育期間申請個人實驗教育,由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並應於當年度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者,自同年8月起實施。 |
| 二、 | 請申請人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https://nonschool.hc.edu.tw/完成線上申請 |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8|
{{ $t('FEZ005') }} 31|